未及时披露庞大 诉讼环境威龙股份及董事长等收警示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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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及时披露庞大
诉讼环境威龙股份及董事长等收警示函 时时快讯

北京商报讯(记者马换换练习 记者王蔓蕾)7月29日晚间,威龙股份(603779)披露公告称,因公司未及时 披露庞大 诉讼环境 ,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朱秋红、总司理 孙砚田、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。

公告表现 ,山东证监局在羁系 中发现,威龙股份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《关于收到民事告状 状的公告》,披露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取消 公司、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相助 社、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签订 的《以物抵债三方协议》。2023年8月21日,公司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《民事裁定书》,法院答应 原告撤诉。公司未及时 披露庞大 诉讼盼望 环境 ,违背 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

别的 ,2024年4月15日,威龙股份收到法院送达的《民事告状 状》,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就同一事项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公司未及时 披露庞大 诉讼环境 ,违背 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公司直至2024年4月23日在《2023年年度陈诉 》中披露上述事项。

山东证监局表现 ,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五十一条规定,威龙股份董事长朱秋红、总司理 孙砚田、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对上述举动 负有重要 责任。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朱秋红、孙砚田、白璐分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羁系 步伐 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
(文章泉源 :北京商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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