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隆汇6月18日丨古鳌科技(300551.SZ)公布,克日 ,公司控股分公司 东高(广东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东高科技"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东羁系 局下发的[2024]58号《关于对东高(广东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停息 新增客户羁系 步伐 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"行政羁系 步伐 决定书"),该文件的具体 内容如下:
"经查,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举动 :一是被采取 责令停息 新增客户步伐 期间存在新增客户举动 ,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,合规管理不到位。二是业务推广及投顾服务过程中存在暗示收益的环境 ,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发起 缺乏公道 依据,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"投资顾问"的职员 向客户提供投资发起 ,向客户提供投资发起 时未告知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登记编码等内容。三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未与客户签订 证券投资顾问协议。未严格 评估客户风险遭受 本领 ,个别客户缺少风险测试及得当 性评估结果 确认书。
上述举动 违背 了《证券、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委发[1997]96号)第四条和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66号)第三条、第七条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、第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、第十九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。按照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 责令停息 新增客户的监督 管理步伐 ,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息 新增客户6个月。
你公司应立即 开展全面整改工作,进一步加强 内部控制,切实进步 合规管理程度 。停息 新增客户期满后,你公司应当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陈诉 ,我局将对整改环境 举行 核查验收。
假如 对本监督 管理步伐 不平 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告状 讼,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羁系 步伐 不绝 止实行 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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